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为帮助创业者稳定经营,2020年,乌鲁木齐市加大对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力度。截至5月13日,乌鲁木齐市已为561名创业者和29家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计9852万元。
近日,乌鲁木齐市个体工商户马付娜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功申请了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她告诉记者,她开了一家电脑用品店,此前受疫情影响生意不理想,这次申请到的贷款可解燃眉之急。
“这个创业担保贷款10个工作日左右就到账了,可以解决我们的进货问题、问题,有了这笔资金的话,我们就更有信心能把这个生意做好。”马付娜说。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乌鲁木齐市对受疫情影响以及生产疫情防控和群众生活保障物资的创业者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在乌鲁木齐市创业的新疆籍创业者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期限三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乌鲁木齐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黄钢介绍说,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安排社区街道和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沿街商户开展入户调查,让想申请(并且)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申请到贷款。同时,也将进一步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的(办理)流程,让大家更快拿到贷款。
(1)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转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
(2)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对象,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3)对自治区明确的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3年全额贴息。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第1年、第2年按全额贴息执行,第3年不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①借款人向其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②县市区人社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进行主体资格审核。对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予以确认,并向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
③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按规定对借款人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和还款能力评估。对具备担保条件的出具担保函,并向经办金融机构提交借款人申请材料。
④经办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审贷责任。对具备贷款条件的,与借款人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分别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⑥凡不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的、不具备担保条件的,应于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并说明原因;对不具备贷款条件的,应于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借款人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并说明原因。
①借款人向企业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审核,并会同担保机构对其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经办金融机构提交借款人资料,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③经办金融机构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对企业经营、资信、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与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